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 2014-04-11 访问次数: 1745

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安全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广大学生与教师的根本利益、保证实验室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指定以下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请广大教师与学生务必遵守执行。

火灾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 1. 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必须保证有二扇通往大楼走廊的可开启房门。实验进行时,实验室房门必须开启,不得锁死。

  • 2. 如果发现着火,应立即告知老师和其他同学,但决不可自行采取灭火行动,以免伤亡事故扩大。

  • 3. 如果得知有着火。实验指导教师应以最快速度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如果实验室指导教师距离实验室总电闸门较远,则应该告知距离实验室总电闸门最近的同学,尽快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

  • 4. 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后,实验指导教师尽快组织广大同学有秩序地从实验室二扇通往大楼走廊的房门撤离,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 5. 学生全部撤离实验室后,实验指导教师尽快通知实验中心值班室(计算中心A305室,电话:65642834)。

  • 6. 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尽快通知上海市消防中心(电话:119),以实施救助。

  • 7. 实验中心全体教师、工作人员应该尽快使用消防工具进行灭火,尽量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

  • 8. 在整个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广大同学要保持秩序,切忌慌乱,以免事故损失的扩大。听从老师的指挥,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